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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3 10:08: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物品管理工作,保證科研、教學順利進行,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實驗室在實驗過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使用國家禁止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主管負責”,實行學校、相關學院(處、所、中心)、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

  (一)國有資產管理處在安全工作處的指導下,制訂有關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監(jiān)督、檢查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二)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并設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法規(guī)、制度,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督促指導操作人員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詳細臺賬,做到帳、卡、物一致。

  (三)實驗室根據(jù)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具體情況,做好危險品購買、使用和處置記錄,制定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事故應急預案等,經學院審核確認后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的申購

  第五條 凡需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實驗室,采購危險化學品應提交危險化學品申購表(附件1),經院(處、所、中心)領導批準后,根據(jù)實際需要適量采購,減少庫存。

  第六條 實驗室購買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須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請。申購實驗室填報《河北農業(yè)大學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申購表》(附件2),使用責任人提交安全責任承諾書,提供有資質供應商資料。

  (二)單位審核。學院(處、所、中心)主管領導核實同意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先由教務處、科學技術研究院按照分管權限進行審核,再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安全工作處審核同意后,向公安機關提交申請。

  (三)公安機關審批。公安機關審核同意后,印制發(fā)放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

  (四)購買供貨。根據(jù)“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申購實驗室與供應商聯(lián)系供貨,由供應商或有資質的運輸公司負責送貨上門,同時將“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復印件反饋給國有資產管理處存檔。

  第七條 任何實驗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的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也不得向校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

  第四章 危險化學品使用與管理

  第八條 實驗室要建立危險化學品臺賬(附件3),從申請、購買、領用、使用、處置都必須及時、準確做好記錄,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九條 危險化學品必須存放在專用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條 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根據(jù)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防雷、報警、滅火等安全設施。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存放,且相互之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嚴禁混放。強酸、強堿要上鎖,并專人保管。存有氫氣、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氣體的鋼瓶必須單獨存放,不可放在一起,盡量與實驗場所隔離,存放處保持空氣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條 劇毒化學品必須在配備防盜報警裝置的專用存放設施內單獨存放,嚴格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標簽要有鮮明、醒目的標志,要有專用的量器及分裝器材;移交時,凡不是原包裝或是已啟封的,都必須稱量實重。

  第十二條 使用和保管劇毒化學品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熟悉所接觸物品的性質、操作規(guī)程和防護急救常識。凡學生實驗使用,必須有實驗室專職人員負責領用、保管,分發(fā)學生實驗用量一般不得超過當天使用所需量。學生實驗操作時,要有指導教師親臨現(xiàn)場指導,并作好每次使用情況的記錄。

  第十三條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管理人員要負責制定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要經常對本室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教職員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生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指導教師應詳細指導監(jiān)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章 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應急救援

  第十四條 相關學院(處、所、中心)應嚴格危險化學品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查,杜絕事故發(fā)生。

  第十五條 實驗室應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劇毒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應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十六條 實驗室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院(處、所、中心)要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處理善后事宜,并向學校提交事故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與責任追究參照《學校安全穩(wěn)定事故責任認定辦法》規(guī)定進行。

  第六章 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置

  第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收集、暫存和處置依照《河北農業(yè)大學實驗室有毒、有害廢棄物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進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要根據(jù)本細則,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張貼,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2

  1、課外實驗是學生學習化學的第二課堂,指導教師應千方百計吸引學生進行課外實驗。

  2、及時了解各年級進度,選擇的課外實驗內容,應盡可能配合課堂教學,以加深和擴大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并提高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

  3、每學期初訂出開放實驗室的`計劃,每星期更換一次各年級實驗內容,寫好實驗卡,準備好儀器、藥品,凡是給學生做的實驗,指導教師應事先做一遍,掌握實驗規(guī)律,防止意外事故。

  4、鼓勵學生進行專題研究,熱情支持學生在課外實驗室進行專題探討。

  5、對進行課外實驗的學生,應嚴格要求,注意養(yǎng)成他們良好實驗習慣。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3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瘜W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xiàn)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fā)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shù)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作業(yè)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fā)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shù)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yè)。

  九、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放置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xù)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在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以及違反化學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工作臺上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水、電用后應立即關閉。

  十六、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guī)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xiàn)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fā)生事故。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規(guī)定

  為了加強實驗室管理,保護環(huán)境,維護學生健康,保證實驗教學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4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wèi),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實驗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發(fā)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實驗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實驗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后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柜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fā)、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人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制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布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并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yī)院救治。

  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按規(guī)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內容,充分了解實驗目的、內容和方法,并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后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必須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xié)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jù)實填寫實驗報告。好清潔衛(wèi)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凳子,經實驗老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zhèn)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化學實驗室守則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二、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規(guī)定的座位就座。

  三、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四、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五、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六、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jié)省藥品,由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七、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或清洗,保持左面,室內的整潔,由教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八、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實驗室安全守則

  一、實驗前應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后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后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后應立即把連接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并不斷攪拌,切勿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使試管口向著自己或別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后必須仔細把手洗凈。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易燃和具有腐蝕性的藥品與有毒物品是否保管好。

  化學實驗準備制度

  1.實驗教師(任課教師)開學要有實驗計劃,張貼在準備室內。

  2.任課教師要認真?zhèn)浜脤嶒炚n,明確實驗要求、所需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3.實驗通知單,學生實驗一周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填好,交給實驗教師準備,準備工作完畢,均要檢查一遍。

  4.按照實驗通知單對課堂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教師必須課前事先動手完成一遍,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技能。

  5.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實驗桌上,失效及時調換。

  6.對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并囑咐學生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7.對實驗后的殘液應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倒。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鉆研,管好實驗室。

  二、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要及時記載,說明原因、處理辦法。

  三、實驗員應該積極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四、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儀器,協(xié)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五、要認真做好儀器驗收、領發(fā)、回收,及時收集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實驗室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六、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

  七、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儀器設備清點、核對。

  化學儀器室規(guī)章制度

  一、器材室工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注意防火、防盜、防毒,學期結束要對儀器、藥品進行清查核對,保證帳物相符。

  二、教學儀器不得借給私人使用或外單位借用,特殊需要必須借用的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借出,并要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教師領取實驗儀器、藥品應履行借用手續(xù),用完后應立即歸還,不得帶到辦公室,以免損壞和丟失,對實驗時損壞的'儀器要如實登記.

  四、分組實驗要提前一周,演示實驗要提前一天通知實驗教師準備,以保證實驗按時進行.

  五、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器材室.

  六、嚴格執(zhí)行危險藥品和貴重儀器保管、使用制度,如發(fā)現(xiàn)危險藥品散失,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七、嚴禁在器材室內吸煙和飲食.

  八、易燃、易爆廢液應倒入指定容器中集中處理.

  九、要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要注意節(jié)約藥品,損壞儀器要如實登記,酌情賠償.

  化學實驗室危險品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guī)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fā)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fā)生事故。

  化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

  一、任課教師所借儀器如有缺損,應及時查明原因,視具體情況報損、賠償或維修處理。

  二、學生分組實驗時,如有不遵守實驗守則或操作不當或其他情況,面臨缺損者視具體情況賠償或維修或罰款,并作有關記錄。

  三、外單位所借儀器有缺損,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視具體情況作妥善解決。

  四、如有破損,應及時在有關帳冊和卡片上注明。

  五、有關儀器如有故障或被損壞,應及時修理,使其能及時投入使用,并及時做好有關記錄。

  六、有關儀器如自己不能修理,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化學儀器借還制度

  一、任何人員未經實驗人員許可或未辦借還手續(xù),不得動用任何儀器。

  二、任課教師要借用的教學儀器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在借還記錄上簽名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任課教師歸還所借儀器時,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并及時按借還記錄的內容作有關記錄。

  四、外單位來校借有關儀器,須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借。

  五、與實驗無關的任課教師原則上不得借用儀器、藥品。

  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將實驗物品帶出實驗室。

  關于做好儀器明細帳的幾點規(guī)定

  1.凡儀器室的所有教學儀器,掛圖,標本等,均應記入“教學儀器明細帳”。

  2.為了與儀器表冊、檔案、補充計劃、訂貨計劃匯總等工作相合拍,儀器明細帳應按國家中小學教學儀器目錄編號排列、分類。

  3.末進入國家目錄的現(xiàn)存儀器,可按國家目錄似品種的編號并加“ –X”號的符號,插入帳冊內。

  4.凡有附件的儀器,必須在“附件”欄內填寫清楚,以防分開存放,其甚至丟失。

  5.若有維修,購置配件等事宜以后可能需要與廠家聯(lián)系的,則在“生產單位”欄中填寫清楚。

  6.“存放地點”欄,要求任課教師也能按此欄記錄,方便地尋取該種儀器。

  7.“憑證”欄是查找記帳憑據(jù)的索引,如市撥儀器可記“市”字,自購儀器可記“自”字,報損儀器可記“損”字,“號”則是記錄憑據(jù)號,憑據(jù)應逐年裝訂保存,以備查閱。

  8.儀器明細帳是儀器室的基礎帳,學校財務部門要求的固定資產帳,可以明細帳為依據(jù),按照“固定資產”定義,另做帳頁,裝訂成冊。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5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的實驗環(huán)境,減少實驗過程中發(fā)生災害的風險,確保師生員工正常有序地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應了解自己所用化學品的MSDS(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做好風險評估,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悉應急預案。

  二、所有新進實驗室人員均須先期進入學院《化學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系統(tǒng)》的“順序練習”模塊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并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取得《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合格證》后,方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外來人員做實驗。

  三、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有責任和義務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并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各實驗室必須針對本實驗室的特點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案,將其與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張貼在實驗室內,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

  四、實驗室人員應熟悉室內的水、電、煤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電、停氣時,或用完水、電、氣時,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電閘箱、水閥及氣閥嚴禁遮擋。

  五、實驗人員實驗前必須在導師指導下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步驟,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特別是具有危險性的新實驗),應熟悉所用試劑及反應產物的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等),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離開時必須有人代管。試劑用過后一定要將瓶蓋蓋好并將試劑瓶復位,以免不慎打翻發(fā)生危險。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實驗室過夜。因工作需要進行過夜實驗時,需按照《化學化工學院關于過夜實驗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

  八、進行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的實驗)時,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九、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領取、存放和保管各類化學藥品,實驗室試劑存放量應符合《化學化工學院關于控制實驗室試劑存儲量的有關規(guī)定》。應定期根據(jù)實驗室化學藥品目錄(應包括化學品的名稱、存儲量、危險性等信息)對實驗室存儲的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整理,檢查內容至少要包括: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是否清晰、是否已過期。這樣可以降低存儲化學品帶來的安全風險。

  十、實驗室產生的化學廢液要分類收集存放、集中回收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為保證下水管通暢,嚴禁將廢棄物品、雜物等丟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確規(guī)定不能放在室內的氣體鋼瓶種類必須放在室外;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氣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裝易聚合成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放在室內的鋼瓶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3個并須進行固定。氣體鋼瓶周圍不得有熱源,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使用鋼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鋼瓶是否漏氣。

  十二、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擅自改接電源線或使用老化、裸露的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

  十三、檢查電器設備性能,充分考慮使用設備的局限性,不得使用運行狀態(tài)不正常儀器設備,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實驗室應保持衛(wèi)生整潔,嚴禁吸煙、飲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產生有害氣體、嚴重異味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五、進行實驗人員需穿全棉工作服,著裝盡量少裸露皮膚,長發(fā)束起,不準穿拖鞋、涼鞋,禁止佩戴隱形眼鏡。

  十六、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并提前將寫好的委托書交學院辦公室。

  十七、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jiān)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八、各房間安全員(或交代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義務有責任檢查水、電、氣閥門,關閉門、窗、水、電、氣后方可離開。

  十九、熟悉緊急情況下的逃離路線和緊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設施(如滅火器、滅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更換。

  二十、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院辦公室,并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學院視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照《安全責任事故處理辦法》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違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實驗安全有序地進行,根據(jù)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關于《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化學危險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蝕品等七類。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實驗室主任統(tǒng)一領導。公司分管領導、保衛(wèi)處分工負責指導督促檢查。

  第四條各級領導的職責:

  1.建立和健全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2.經常向實驗室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必要的安全管理技術培訓,提高全體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

  3.組織有關部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或根據(jù)公安、勞動、衛(wèi)生、環(huán)保等監(jiān)督機關的通知,有計劃有步驟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4.一旦由于危險物品處理不當而發(fā)生火災、爆炸、跑料、中毒、傷亡等事故,要及時組織力量撲救處理,并認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時,根據(jù)事故性質,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偨Y教訓,防止事故再度發(fā)生。

  第三章化學危險物品的存放與使用

  第五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保管員,必須由政治可靠、工作負責、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熟悉業(yè)務的人員擔任。凡不了解危險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和保管工作。保管員要相對穩(wěn)定,不得任意調換。

  第六條化學危險物品的存放地,應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根據(jù)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濕、消除靜電等設施,應注意將化學危險物品分類分項存放,室內的溫度要控制在30C以下,通風良好。

  第七條實驗室負責人是化學危險物品使用安全直接負責人。

  第八條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應做到需要多少領多少,使用過剩的化學危險物品及時退還給倉庫,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大量的化學危險物品。

  第九條使用化學危險物品過程中的廢氣、廢渣、廢液、粉塵應回收綜合利用。必須排放的,應經過凈化處理,其有害物質濃度不得超過國家和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劇毒物品銷毀處理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送交市指定單位處理銷毀。

  第十條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堅持登記制度。使用爆炸品、劇毒品必須詳細寫明用途,經實驗室主任審批,農科院院長簽字同意后方能領用,并追蹤使用過程。嚴格實行專用保險柜和雙人、雙鎖、雙保管、雙領用制度。

  第十一條實驗室應配合保衛(wèi)處定期對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安全檢查和抽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以確保安全。

  第四章化學危險物品的申購與報廢

  第十二條申購劇毒、爆炸品,須先填寫“申請批準單”,詳細寫明品種、數(shù)量、用途,經實驗室領導審核后送農科院院長審批,同意后由公司辦公室開出介紹信,報公安部門審批,才能采購。

  第十三條實驗、科研、生產剩余或存放過久、失效、變質、報廢后的化學危險物品需要銷毀時,必須事先報實驗室分管領導,經批準后建冊登記,指定監(jiān)銷人進行銷毀。

  第五章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運輸和裝卸

  第十四條裝運時應輕裝輕卸,堆置穩(wěn)妥,防止撞擊、重壓、傾倒和摩擦,發(fā)現(xiàn)包裝容器不牢固,破損或滲漏時,必須重裝或采取其他措施后,方可啟運。

  第十五條不得同時運輸性質相抵觸的能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但數(shù)量少,包裝好的化學試劑除外(500克和500毫升以下)。

  第十六條夏天氣溫在30C以上,從上午10時到下午4時,一律停止裝運氫氣、液氯、乙炔等氣體瓶。

  第十七條不得攜帶化學危險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

  第十八條提取劇毒品、爆炸品、同位素要二人提貨,并帶有工作證。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7

  一、化學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yǎng),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二、化學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huán)境整潔美觀。

  三、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四、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五、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xù),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六、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七、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八、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8

  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qū)制定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辦法;瘜W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保存,保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濕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盡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堿、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堿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溫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氫氨。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保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堿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fā)。對揮發(fā)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tài)有機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時加鹽酸。

  9、防污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fā)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濕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fā)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jié)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jù)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huán)境。

  7、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guī)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yè)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9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jù)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做到帳物帳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藥品、試劑、玻璃器皿的消耗。

  四、儀器、藥品必須分室儲藏,化學試劑必須分類存放。劇毒品必須專柜安全存放。做到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回收均有記錄。

  五、藥品、試劑存放室要保持通風良好,按環(huán)保要求處理好三廢物質。

  六、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七、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八、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九、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化學試劑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十、按實驗聯(lián)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十一、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二、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0

  1、實驗前務必預習實驗資料,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

  2、學生應排隊進入實驗室,并按編號就座。進入實驗室后,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對儀器的使用方法或試劑性質不明確,不得實驗,以免發(fā)生危險和損壞儀器。

  3、實驗時認真操作,聽從實驗老師和實驗員的指導。仔細觀察發(fā)生的現(xiàn)象,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fā)生意外事故(著火、傷害等)不要慌張,立即報告教師,冷靜地予以處理

  5、持續(xù)室內安靜,嚴禁喧嘩、打鬧。

  6、愛護公共財物,留意使用儀器和實驗室設備,注意節(jié)約試劑和水電。

  7、持續(xù)實驗室內清潔,實驗用品擺放整齊。廢紙和火柴梗等應放入廢物箱內。不要隨地亂丟。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內,實驗完畢就洗凈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凈桌面,做到整齊、清潔。

  8、根據(jù)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給教師批閱。

  9、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10、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待查明原因,分清職責后,按規(guī)定作來源理

  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

  1、實驗教學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物品均屬危險品。

  2、危險品務必貯放在危險品柜內,要分類隔離存放,要認真密封(蠟封、油封、水封等)。

  3、危險品柜要規(guī)范、安全,并備有通風、黃沙、滅火器等設施。

  4、要專人保管。須建立嚴格的監(jiān)控制度。危險品的購、領、用、存,都要有批準、經手文字記載,有品種、數(shù)量臺賬。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柜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5、危險品的清理務必先上報學校,由學校會同公安等部門負責清理。

  教學儀器賠償制度

  一、凡屬質量問題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儀器損壞,可免于賠償,但務必向有關領導匯報,按相關手續(xù)辦理報損、報廢手續(xù)。

  二、實驗教師(員)在操作過程中不慎損壞易損儀器,一般免于賠償,但要如實填寫儀器損壞單。對無法修復的儀器可作報損處理,凡屬違章操作或其它失責事故造成的損壞應照價賠償。

  三、學生進行實驗時,如有儀器人為損壞,應登記造冊,照價賠償,情節(jié)惡劣者應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理。賠償款應上繳學校入賬。

  四、經鑒定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儀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實驗人員可直接注銷外,其它均需辦理報廢手續(xù)。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實驗教師(員)提出申請,學校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上報市(區(qū))教育局(教育文體局)計財、裝備部門審批、處理。

  儀器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門窗應及時關鎖。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應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應對室內所有水電設施進行檢查,使之處于關掉狀態(tài),確保安全。

  三、儀器室、實驗室均應放置滅火器材,滅火機應持續(xù)完好,以防事故發(fā)生。

  四、實驗室、儀器室務必堅持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wèi)生制度,做到窗明幾凈。

  五、儀器櫥窗、實驗桌凳放置整齊,表面光潔,櫥內儀器分類存放,登記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務必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jù)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xù),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yǎng)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yǎng)相結合,使儀器經常持續(xù)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時務必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jiān)交,三方簽字后生效。

  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持續(xù)安靜,按規(guī)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資料,充分了解實驗目的、資料和方法,并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后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務必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xié)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jù)實填寫實驗報告。

  七、實驗結束后,務必認真清理實驗器材并擺放整齊,搞好清潔衛(wèi)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桌椅,經實驗老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zhèn)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實驗教師(員)崗位職責

  一、實驗教師(員)要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對工作認真負責,注意為人師表,做到服務育人。

  二、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廉潔奉公,厲行節(jié)約。

  三、認真鉆研業(yè)務,熟悉本學科大綱和教材,了解各類儀器的規(guī)格、結構、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維修和保養(yǎng)技術。

  四、編制教學儀器的購置計劃,負責做好新購儀器、實驗材料的驗收、登記、保管工作,并向有關教師介紹新購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臺帳。經常核查教學儀器總帳和實物明細分類帳,確保帳、物、卡相符。

  五、堅守崗位,及時為任課教師和實驗室?guī)Ыo實驗儀器、器材和藥品,確保教學實驗順利進行。

  六、用心參加本學科的教研活動和自制教具活動,主動做好實驗室的開放工作,為學生自主學習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協(xié)助任課教師開展課外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實驗室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熟知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發(fā)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持續(xù)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

  八、定期向教導處和教研組匯報儀器管理、使用狀況及存在問題,并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實驗室和儀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實驗教師(員)工作變動時,應負責及時辦理手續(xù)。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1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都應熟悉實驗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關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檢查。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學生遵守實驗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員做實驗。新進實驗室做實驗的人員(含研究生、本科生、臨時人員等)均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實驗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員須填寫“臨時在實驗室工作的院外人員登記表”,在院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進實驗室做實驗。

  三、實驗人員應熟悉室內水、電、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電、停氣,或用完水、電、氣后,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

  四、實驗人員應熟悉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院安全管理辦公室進行更換。

  五、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的任何人員必須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應熟悉所用試劑及產物的性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防中毒等);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等)的過程中,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操作者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處理危險廢棄化學試劑(金屬鈉、丁基鋰或無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操作或危險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實驗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學樓過夜。學生因工作需要過夜時,必須將導師或實驗室主任批準并簽字的申請預先交門衛(wèi)值班室備案,深夜做實驗時須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實驗室嚴禁吸煙。酒后或情緒不穩(wěn)定時不得在實驗室做實驗。

  九、在化學實驗室不得穿著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涼鞋,長發(fā)應束起。

  十、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應按化學學院《關于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進行。所有化學試劑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須保持清晰的標簽。嚴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傾倒有機溶劑和有毒、有害廢物,有毒、有害廢液和廢舊試劑須按化學學院的規(guī)定進行收集和處理。

  十一、貴重金屬、貴重試劑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應有專人負責保管。

  十二、氫氣、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險氣體鋼瓶必須存放在室外指定地點,并必須采用適當方式進行固定,應經常檢查是否漏氣,嚴格遵守使用鋼瓶的操作規(guī)程。

  十三、不得使用運行狀態(tài)不正常的儀器設備進行實驗,不得運行因振動大或噪音大而對周圍實驗室造成干擾的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電線,不得擅自改接電源線,不得遮擋實驗室的電閘箱、天然氣閥門和給水閥門,不得擅自在實驗室進行電焊或氣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實驗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

  十六、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化學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jiān)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七、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責任檢查水、電、氣等截門和開關是否關好,鎖好門窗后再離開。

  十八、實驗室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辦公室(62757907)。事故結束后,當事人應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化學學院依據(jù)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將對事故責任者分別予以批評、通報、罰款、行政處分直至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十九、若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院綜合管理委員會、各系、所、中心負責人和實驗室主任有權要求該實驗室(或學術小組)限期停工整頓。各學術組長應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學術小組應指定1名安全員配合實驗室主任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應參照本制度建立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具體制度或實施細則。各實驗室應結合本室具體情況為學生提供安全須知或指南。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2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yè)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fā)、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雙鎖防范。

  2.互相發(fā)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jié)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jù)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環(huán)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fā)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guī)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yè)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jù)危險程度,采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shù)毓膊块T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jiān)督。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3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huán)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環(huán)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huán)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完善管理體制。實行校長及教務處負責管理制度。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匯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采購的種類和數(shù)量,存檔、備查并報學校和當?shù)丨h(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zhí)行轉移聯(lián)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采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采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應盡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污染物應建立環(huán)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fā)環(huán)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發(fā)生。

  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4

  一、實驗室管理制度化

  實驗室管理制度化就是實驗室管理工作要有章可循。為此,我根據(jù)學校的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實驗室管理制度。如實驗教師職責,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儀器設備、藥品保管與使用制度,儀器維修、損壞賠償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等。做到了在使用中完善,在完善中執(zhí)行。一切按制度辦事、運行。切實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矩可守。

  為科學管理,我制訂了八種表冊,分別是《學生實驗通知單》《學生實驗記錄單》《演示實驗通知單》《演示實驗記錄單》《學生實驗進度安排表》《演示實驗進度安排表》《藥品器皿使用損耗登記表》《儀器損壞賠償單》。每學期初應配合授課教師制訂《學生實驗進度安排表》和《演示實驗進度安排表》。同時要求教師提前三天將《演示實驗通知單》送到實驗室,提前一周送《學生實驗通知單》。實驗完畢教師如實填寫《實驗記錄單》。在實驗過程中如有儀器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壞賠償單》,特別是對一些危險藥品進行了特別的管理。將學生分組實驗以作業(yè)的形式寫出實驗報告單,教師批閱后裝訂成冊,為學校評估提供依據(jù)。

  二、實驗儀器管理規(guī)范化

  實驗儀器管理規(guī)范化就是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模式對實驗藥品和儀器進行規(guī)范管理。實驗室的中心工作就是使儀器、設備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實驗藥品安全可靠,并能滿足實驗教學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在管理上下功夫。化學實驗有其特點,如玻璃儀器種類多,件數(shù)多,易損壞;化學藥品多,并且大多數(shù)有腐蝕性,還有些劇毒藥品;而且配套用的東西也很凌雜。如何合理安排才能做到擺放分明、使用方便,我的做法如下:

  首先要做到六分開:

 。1)儀器和藥品分庫存放;

  (2)玻璃儀器和模型標本分柜存放;

 。3)特殊藥品專存;

 。4)特別儀器(分析天平等)單獨存放;

 。5)通用儀器與成套設備分柜存放;

 。6)原瓶試劑與直接用于實驗的.分柜存放,直接用于實驗的按類存放。

  三、實驗室管理服務化

  實驗室管理服務化就是以教學為中心開展活動。實驗室工作的最終目的就是為教學工作服務,使化學實驗室成為教師和學生施展才能的基地。為達到以上目的,我們抱著一切為師生服務的態(tài)度,為教師課堂教學提供幫助。在準備常規(guī)的演示實驗時,自己先認真做一遍,并對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記錄,告訴任課教師實驗的關鍵點,以保證實驗的成功。另外,對一些新出現(xiàn)的實驗,自己先多做幾次,掌握要點后和任課教師共同研究,以保證自己對實驗的熟練程度及實驗的順利進行。對于學生分組實驗,我便和任課教師一起指導,指出學生的不規(guī)范操作,以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并及時處理學生實驗的突發(fā)事件,使實驗教學能安全、順利、高效地完成。

  四、管理手段信息化

  管理手段信息化就是引進現(xiàn)代化的管理手段。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信息化技術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學化學實驗室也應進入到信息化管理中來。中學化學實驗室信息化,就是在傳統(tǒng)實驗室的基礎上,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絡信息技術、多媒體技術等相關的信息,將實驗室中的各種實驗資源進行處理,并通過計算機進行開放型管理。

  總而言之,化學實驗室管理工作是搞好化學實驗教學和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實驗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服務化、信息化是有機的科學管理體系。我們對中學化學實驗室進行科學化的管理,是為提高實驗室的利用率,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從而為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了基礎保證,也為人才培養(yǎng)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5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xiàn)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臵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fā)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shù)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作業(yè)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fā)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shù)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yè)。

  九、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放臵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xù)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在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臵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